广东佛山海尔冷柜智能化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佛山海尔冷柜智能化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佛山海尔冷柜智能化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 1月24 日至1 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佛山海尔冷柜智能化工厂项目建设单位佛山海尔电冰柜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工业园区佛山海尔创新产业园环评机构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项目概况项目在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39号地块建设。项目投资6986.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约22012.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012.09平方米,扩建后生产能力增产冷柜40万台/年,扩建工程包括箱体预装、发泡、总装、检测、打包等工序,钣金加工、内胆加工、门体生产等工序依托原有车间完成。扩建工程新增员工人数400人,双班生产,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日为254天。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6510.5吨,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9144吨,分别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向外排放。项目喷粉、破碎、焊接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喷粉、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 2010)中烘干室及其他排气筒第二时段浓度限值后高空排放;注塑车间及储罐区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 2010)中无组织边界控制限值的要求。2014年 1 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