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关于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805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解决罗湖区征地返还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2月2日对【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8-05、08-11等15个地块进行了规划调整的公开展示,现结合公示意见,在保证原公示方案中08-05地块的总建筑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地块用地边界、容积率等进行微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8-05地块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东,北邻长岭路,西邻长岭村,南至深圳河。08-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园林生产绿地(G21),用地面积为22592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原规划调整公示方案将上述08-05地块划分为08-05地块和08-12地块,其中08-05地块规划指标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5854.8平方米,容积率5.7,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规划;08-12地块规划指标为: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为87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24班小学,备注为规划。
现规划微调后08-05地块规划指标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5163.5平方米,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规划。08-12地块维持原公示的规划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莲塘国威路松源大厦一楼
4、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长岭村以东、长岭路以南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2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罗湖管理局土地整备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 2 月 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土地整备科
联系人:吴工 王工
联系电话:83154663 83136302
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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