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特区内医疗执业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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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10月26日下午,南山区民营医疗机构党总支和行业协会在南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报告厅,组织举办了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和骨干培训班,专业邀请律师、医师和媒体人进行培训。南山区民营医疗机构党总支书记陈凤英主持了讲座,民营医疗机构支部书记南正银参加了讲座并致辞。
陈凤英表示,《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于2016年8月25日通过,自2017年1月1日实施。条例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许多地方有突破、有变通,将会对在深圳执业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产生巨大影响,为此特组织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特区内医疗执业”讲座。
讲座主讲人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深圳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医师协会监事庹明生律师,他讲座题目的内容为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与特区内医疗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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