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事项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局从2018年8月14日起不再受理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事项。
二、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范围调整为:
1、房屋建筑工程:住建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规定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
2、市政工程:按住建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中“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规定的大中型市政公用工程。
3、中小型房屋建设工程和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无须报我局批复,概算审核结果报我局备案。
三、优化图。(办事指南详见***3、4)
特此通告,请各单位周知。
***:(点击)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2.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3.大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4.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5.申请表(房建)
6.申请表(市政)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