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增城侨梦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打造增城侨梦苑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方案》和《增城侨梦苑分园区及入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支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增城侨梦苑及其分园区技术创新能力和公共技术服务能力,现开展2020年度增城侨梦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方式
(一)支持对象
已经在增城侨梦苑及其分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启动建设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等对外开放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支持方式
按照平台固定资产投入的40%给予平台运营单位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并提供最高2000平方米的免费场地支持,最高支持5年。其中,获得国家、省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可获得最高5000平方米的免费场地支持,最高支持5年。
免费场地支持自平台入驻之日起算。平台固定资产投入包括产权属于运营单位所有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装修或改装产生的费用、仪器设备投入、办公设备投入等。本次财政补助资金按2019年11月15日之后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计算补助。该扶持政策支持的产业领域、研究或服务方向均相同的平台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固定资产投入补助资金和2000平方米免费场地支持的申报条件
1.平台必须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平台具备基本的运营条件,如完成基本的装修、配备科研人员或专职服务人员、配备必要的科研仪器和设备、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等。
3.平台须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清晰合理的运营机制和运营模式,且公共服务的业务范围符合国家、省、市、区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4.平台须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其中属于重点实验室的,须具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且科研团队固定在职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属于新型研发机构的,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属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的,从事中小微企业专业服务、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
5.平台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或公共服务能力。其中,重点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研究开发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应具备提供公共服务的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服务设施。
6.平台的投资运营单位须具有一定的平台运营经验,或者已经与其他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7.若平台为广州市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等,则仅需满足第1项条件即可申请该项政策支持。
(二)申请固定资产投入补助资金和5000平方米免费场地支持的申报条件
1.平台必须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平台须为获得国家、省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等。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报《增城侨梦苑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助申请表》(见***1),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申请固定资产投入补助资金和2000平方米免费场地支持的申报材料
1.投资运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2.投资运营单位与园区签订的入驻协议复印件;
3.投资运营单位对外开放服务的资质证明,或者对外服务取得的收入、对外服务典型案例等佐证材料;
4.能够证明投资运营单位负责人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的工作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
5.投资运营单位专职人员在职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
6.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见***2)及相应工程建设预付款证明文件、主要设备购买***等;
7.平台投资建设方案(提纲见***3);
8.若平台为广州市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等,还须提供获得市级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文件)复印件。
(二)申请固定资产投入补助资金和5000平方米免费场地支持的申报材料
除(一)类要求提供的材料1—7项外,还须提供获得国家、省级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材料,由园区推荐,经申报组织单位(所在镇街或开发区经科信局)初审通过后,报区科工商信局。
(二)材料审查。由区科工商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正或补充的事项,直接通知申报单位修改。
(三)项目评审。区科工商信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区科工商信局党组会审定。
(四)公示。审定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落实政策兑现。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次申报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上述材料顺序(申请表+***证明材料),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无线胶装),***证明材料编写页码和目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与骑缝章。***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申报材料经园区、园区所在镇街或开发区经科信局审核盖章后,送至受理地点。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电子版材料包括:1、Word版:申报表;2、PDF版:包括经园区、园区所在镇街或开发区经科信局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和申报单位公章),上述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受理单位邮箱。
六、申报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2月6日开始申报,常年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受理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229室)。
(三)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zckj82748271@163.com。
(四)联系人:何小丹、李截妍;联系电话:020-32825521、020-82748271 。
***1.增城侨梦苑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申报材料.docx
***2.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docx
***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参考提纲.docx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