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明高速辅道(钟屏岔道)市广路至G105国道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广明高速辅道(钟屏岔道)市广路至G105国道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明高速辅道(钟屏岔道)市广路至G105国道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番发改函[2018]51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广明高速辅道(钟屏岔道)市广路至GA105国道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线路起于番禺区祈福村北侧,东与市广路相接,至钟村街接G105国道止,全长约3.8千米。主要工程包括:市广路1个交叉口、钟屏岔道沿线3个交叉口及G105国道屏山村口交通安全工程设施(含交通管理设施、交通信号控制设施、电子警察以及安装CCTV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及完善沿线交通标志标线、通信电缆、基础管道、电子***机等。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只设 1 个标段。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 注 |
广明高速辅道(钟屏岔道)市广路至G105国道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 市广路1个交叉口、钟屏岔道沿线3个交叉口及G105国道屏山村口交通安全工程设施(含交通管理设施、交通信号控制设施、电子警察以及安装CCTV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及完善沿线交通标志标线、通信电缆、基础管道、电子***机等。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详见***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1 月 15 日至2019 年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使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招标文件的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2 月20 日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石碁镇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甘棠村文
石碁村沙坦围 坡路8号8楼
邮 编:511450 邮 编:510000
联系人:肖工 联系人:肖工
电 话:020-34560372 电 话:020-38293607-8013
传 真:020-38760595
邮 箱:745431981@qq.com
2019 年 1 月 15 日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评标办法
该***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处。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最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即2017年度)数据计算得出。
2、近三个年度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5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志、标线等),且累计8km以上(含8km)。 |
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 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
注:1、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的标段类别对应,使用资质对应专业类别的信用等级。
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 岗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总副工)岗位累计24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 55周岁。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或交通工程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24个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注: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总副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天的按1个月计,不足15天部分不计。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不允许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95分 其它因素:5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区间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共31个球,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次招标的下浮率(摇出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3%(含界值)。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3) 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
2.2.4(1) | 评标价 | 95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1;D1取 1.0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2;D2取 0.5 。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2.2.4(2)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情况: 1.信用等级(2.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2.50、2.40、2.25、1.7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2.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得满分2.5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即2017年12月1日至今)1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2.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1.5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其他因素(信用等级、履约情况)得分评审与确认;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2.2.1 |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 |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4.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1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3.5 | 增加3.5.3项: 3.5.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8 | 增加3.8.3-3.8.5项: 3.8.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