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建议
标 题: | 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 由: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继“瘦肉精”事件后,“地沟油”、“染色馒头”、“毒豆芽”等相继曝光,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令普罗大众市民对监管制度失去信心,造成了巨大的民心失据,更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番禺区素有“食在广州,味在番禺”的美誉,但由于食品生产及经营企业众多,量多面广,因而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严峻。一方面,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企业数量多、流通环节多、从业门槛准入低等,这些是造成监管工作困难大、漏洞多的客观原因;另一方面,有的监管部门编制人员少,执法车辆等执法设备不足、执法经费偏少以及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等也是造成监管工作困难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及体制机制也不够完善。因此,番禺区要建设宜业宜居及顾全人民健康生活的城市,必须重视并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 办 法: 一、完善相关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健全完善市场管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建立食品回溯追踪管理制度,将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均记录在案,一旦出了问题,可迅速追踪源头。建立食品从业者的“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将违法犯罪记录与企业信用诚信体系对接,加大曝光力度,让违法者名誉扫地,取消从业资格,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从而有效提升惩罚力度,遏制违法犯罪。相关职能部门可依法合理行使罚金的自由裁量权,探索并建议实施简易处罚程序,增加经营者违法犯罪成本。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同时,要重视媒体的舆论监督,让不良分子成为过街老鼠,情节节严重的还应按例判处刑责。 二、严格食品监管。要探索并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以城乡接合部、农村以及市场周边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小食店、小餐馆为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曝光“害群之马”。加大对食品加工“地下作坊”的处罚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地下窝点,将各种黑作坊彻底清除。要建立并认真落实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 三、加强部门协作。要加强工商、食品监管、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账和案卷等方式,深入排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线索。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案件性质、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统一证据的认定标准及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畅通侦、捕、诉、判的诉讼环节,形成打击合力。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为案件顺利审判奠定扎实的证据基础。 四、注重宣传教育。深入各镇街学校、社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社会危害以及惩处规定。同时,还要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质量。 |
问题答复: | 澳门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检测工作,制定完善相关的监管规定,从而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近几年来,我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平稳可控。 一、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的概要分析 (一)基本情况: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有3个,省级示范区1个,市级示范区7个。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13个。无公害农产品数量为97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20家。食品经营企业2157户,面积超过的超市81户,食杂店18691户,商场超市185户。餐饮单位8924家,学校和企业食堂975家。 (二)监管情况:初级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分别由区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按各自职能范围进行监管。盐、酒由区经贸局监管,进出口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管。 (三)存在问题:一是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大、分布广,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少,执法设备和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由此造成全面监管的难度。二是职能部门实行分段监管,监管职能交叉容易出现工作疏漏,产生监管空白地带。三是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淡薄,利益驱动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证照生产经营现象较为普遍。 二、我区开展食品安全的主要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年来,我区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国际社会关注中国发展的重点问题之一,番禺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1.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区委、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不定期开会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对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工作意见。区委书记和区长在各种会议上和各种场合,都强调食品安全工作是党委和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要求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努力保障番禺区人民的饮食安全。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长任主任,相关副区长任副主任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指导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2.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我国目前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监管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从农田到餐桌四个环节的食品质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管进出口食品质量,经贸局监管酒类和食盐的质量,因此要加强综合协调,解决分段监管的职能交叉问题,形成监管合力。区委、区政府为加强我区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成立了有编制的区食安办,挂靠在区政府办,由分管副区长任区食安办主任,保障区食安办站在全区食品安全的高度,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区食安办成立后,在分管副区长的领导下,制定番禺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开展工作,组织全区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各种专项整治行动,负责与省、市食安办的沟通协调和对镇街食安办的工作指导,成为区委、区政府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助手。 3.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番禺区各镇街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对食品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或镇长、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解决辖区的突出问题,保障食品安全经费等工作落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不断促进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职能部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区农业、区工商、区质监、区食品药品、区畜牧兽医、区经贸等职能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发放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经贸等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开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依规发放相关的行政许可证照,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引导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上半年已放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酒类零售许可证2196宗,受理许可证变更、延续、注销等4129宗。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区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畜牧兽医、经贸等部门在各自的监管领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检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情况,检查企业的办理证照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依法进行处罚,依法清理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上半年区农业局加强辖区内生产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狠抓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巡查监管,检查农产品、水产品基地,农资店等1911场、店次,查处违规案件27宗,罚款31.30万元;区工商以食品集中的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连锁超市、连锁烘焙面包店、肉类熟食连锁店、食品贸易公司等为重点行业,加强日常巡查,规范经营业户落实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惩处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销售标签不合格食品、销售假冒伪劣侵权食品、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检查食品经营业户、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23515家次,捣毁制假窝点6个;区质监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市场准入生产许可,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开展了面包改良剂、食醋、食用植物油、应节食品、回收食品、大米、明胶、蜜饯、酱油等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68家次;区食药监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核把关工作,向16个镇街派出执法人员驻点,将小型餐饮企业的行政许可下放给街镇把关,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对餐饮企业使用食品原料的质量监管,检查餐饮单位3704间次,立案行政处罚18宗;区经贸局加强打击生产销售假酒假烟的工作力度,检查市场、餐饮、零售店铺***5间,捣毁制假酒窝点2个,查处酒类和食盐案件12宗。区综合执法局查处乱摆卖食品、无证熟食烧烤5194宗。 三是加强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区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畜牧兽医、经贸等部门对所监管企业使用的食品原料、生产销售的各种食品、各种农副产品,开展质量抽检,通过抽检及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迅速采取商场下架不合食品、企业召回和销毁处理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上半年,区工商市场检测各类食品12325批次,委托资质机构抽检193批次;区卫生局检测消毒餐具116件;区农业局抽检蔬菜26390份,猪肉、鸡肉、水产品各项检测689份,合格率都在90%以上;区经贸局抽检散装酒、白酒、浸泡酒、红酒样品174个批次;番禺检验检疫局检测进口乳制品19批39个品种1300项目;区畜牧兽医局检疫出栏生猪5万头,禽216万只,检疫屠宰生猪50万头,并及时将检疫出的病害生猪、病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市场销售生猪及畜禽质量安全。 四是镇街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工作。区19个镇街食安办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巡查与检测工作,已巡查农产品种、养殖户、食品生产加工厂、食品经营店、餐饮店、集体食堂21589家次,利用镇街的食品安全检测车,深入农田、学校、工地食堂、餐馆等环节,免费为企业抽检食品36***3份。 五是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区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畜牧兽医、经贸等部门积极开展对企业人员食品卫生、健康知识、质量管理等培训,开展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执法程序和规范等培训,从而提高企业人员和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工作水平,上半年已举办了30多期各类知识培训班。同时,各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党和政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效,曝光不良企业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氛围。 2.积极开展食品领域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全省和全市开展“三打两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分管打假工作的区领导指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食品领域打击制假售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领域里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一批食品制售假案件,整治处罚了一批食品制售假的市场和企业,处罚和刑判一批食品制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的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促进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制定规范促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今年以来,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分管副区长的亲自指导下,区食安办制定了若干食品安全监管文件。1、制定实施了《关于完善番禺区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食品安全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在本系统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发布的食品安全问题信息,及时向本部门的有关领导报告食品安全问题信息,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立即组织查处,并将组织查处的信息迅速通报信息来源传媒,查处的结果要及时通报给举报人、信息来源传媒、投诉人,并做好案件查处的档案记录工作。2、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对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相关政府部门的两类考核内容:一是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计划、责任制落实、绩效考核、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管理、食品检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受理投诉、案件举报的情况共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二是对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监管、企业证照监管、食品安全信用管理、食品质量检测、处理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信息和宣传工作、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市、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协调镇街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共十二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实施食品安全考核,促进各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促进各镇街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责任。3、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群众举报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职能部门核实并查处后,符合奖励办法的规定,就可以按程序,按照罚没款一定的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奖励金上不封顶。 三、今后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分管副区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区食安办的作用,强化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各职能部门、各镇街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二是区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畜牧兽医、经贸等部门继续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各自监管领域的日常巡查、检查,加强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三是继续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联合执法,清理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查处食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四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企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氛围。 五是立足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根据我区的监管实际,不断的研究和制定完善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不断提升监管效率。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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