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尾二村利东路公园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的批准,沙尾二村利东路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已具备随机抽取工程设计单位条件,现邀请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库(设计库)里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参加摇珠会,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沙尾二村利东路公园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4943030
招标代理单位: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35****028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四、项目概况及交易须知:
1、项目概况: 沙尾二村利东路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对原有公园进行园林绿化升级改造,修建游园路径、凉亭、休息石凳及健身设施,改造公园排水管网;二是对利东路界河桥北侧面积约350平方米的荒地进行改造成公园,增加现有公园面积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50万元,建安费约280万元。
2、暂定发包价:129889.47元,根据《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算并下浮3% ;本次招标发包价包含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等相关费用,招标单位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最终设计费结算按概算评审价下浮3%为准,若实际结算价合计费用高于19.8万元,则按19.8万元支付。
发包价计算方式:
((9+(20.9-9)/(500-200)*(280-200))*1.1*1)*(1-3%)=129889.47元
①专业调整系数为1.1,②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③下浮率为3%
计费依据:根据《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算并下浮3% ;本次招标发包价包含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等相关费用,招标单位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最终设计费结算按概算评审价下浮3%为准,若实际结算价合计费用高于19.8万元,则按19.8万元支付。
3、服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在服务期受到书面投诉,经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核实后终止服务合同,取消其资格,由第二候选单位承担余下的工作,以此类推。
5、在服务期间,如没有相应资质承接该时间段的项目,则由第二候选有资质的单位承接,以此类推。
6、资金来源:镇中心镇资金
7、服务期:完成该项目设计工作为止。
8、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沙尾二村利东路公园升级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五、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9年5月10日00时00分至2019年5月14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起始时间:2019年5月15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10时30分。
2、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9年5月15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三楼会议室(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
3、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9年5月15日10时30分;
2、摇珠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三楼会议室(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万顷沙镇小额工程建设企业库(设计库)内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3、承包意向人根据《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提交资料。
4、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八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十、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缺一项或多项报名资料。
⑷承包意向人提交的资料每页均需加盖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否则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只有1家承包意向人报名的,则该报名人为中标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由建设单位研究另外提供1家单位,报相关领导及镇长同意后可委托该单位为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不到场参加摇珠会的企业,视为不参与摇珠。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日。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镇相关部门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1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1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
十八、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1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十九、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