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加装电梯须全体业主同意
省住建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6月1日印发《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就增设条件、资金筹措、建设流程等问题进行规范。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同时透露,自贡市、达州市被确定为我省既有建筑增设电梯试点地区。
根据《意见》,加装电梯需同时满足硬件、软件要求。就硬件而言,增设电梯的既有建筑,须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结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同时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就软件而言,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可按梯号为单位进行申请。
《意见》提出,资金驱动以自筹为主,其他资金支持为辅。增设电梯归出资的业主共同所有。《意见》明确了增设电梯的规范流程,包括五大步骤。首先,业主须委托相关机构对建筑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认定其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未预留电梯井的建筑,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已预留则无此环节),根据具体情况,如涉及消防等审批,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审查手续;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和完工检验、电梯使用登记证;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上述流程涉及各地质监、规划、建设等部门。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倡导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各项审批事项。(据《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