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大队中士士官刘雄军荣获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
近日,从公安部消防局传来喜讯, 望谟大队中士士官刘雄军同志荣获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为全州消防部队赢得了荣誉。
刘雄军,男,汉族,湖北省武汉人,1991年04月出生,2011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中专文化程度,武警中士警衔,现任黔西南消防支队望谟中队一班班长兼装备技师,该同志入伍7年来,始终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刻苦训练,英勇善战,参加灭火战斗460余次,抢险救援战斗120余次,参加社会救助、扶贫帮困等为民服务活动230余次,营救疏散遇险群众200余人,保护国家财产价值达600多万元。他勇挑重担,冲锋在前,是战士眼中的好班长,更是干部眼中的好战士,群众心中的好卫士,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3次、优秀士兵1次、训练标兵1次,被贵州省消防总队表彰为第四届“十大消防卫士”。刘雄军同志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在训练中刻苦认真,在灭火救援中英勇顽强,在生活中舍己为人,把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在一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发挥着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因为业务素质过硬,荣登支队训练榜“红名单”和“万峰雄鹰”尖兵榜,并在总队2016年全省装备大比武中团结协作战友,为支队夺得装备比武团体三等奖的荣誉,他立足本职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绩,充分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忠诚践行了“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道路上上做出了突出贡献。
刘雄军用自己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力地诠释了“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充分展示了当代消防战士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刘雄军同志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先人后已,服务人民,努力开创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平安望谟、和谐望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