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举措深化村(社区)四个民主
坚持依法依规换届,确保民主选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依法有序完成全市2661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本次换届登记选民2346761人,直接投票选民906747人,委托他人投票选民901282人,选民参选率达77.04%,较第九届提升11个百分点。
推行421工作法,实现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坚持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保障群众参与村(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据统计,村(社区)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等实行421工作法达100%。
规范完善村规民约,促进民主管理。各地坚持宣传发动、形成初稿、村民讨论、合法性审查、张榜公示、表决承诺、公布实施的村规民约制定7步工作法,真正实现了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遵守。目前,全市2661个村(社区)全面规范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覆盖率100%;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宴席办理、调解邻里纠纷200余人次。
着力微权力防控,强化民主监督。换届结束后,组织村(居)干部集中参观市法纪教育基地,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培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梳理村(居)级权力清单36条,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结果公开监督,切实将村(居)级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