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源头质量监管保障防控药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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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为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械防控物资供应,近期,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力量,对渠县新太医药有限公司和四川新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药械批发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对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进销售资质是否齐全、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是否完好、购销记录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2家企业经营者进行了告诫,要求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货源,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从源头上保证疫情防控的药械供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票货同行,确保药械安全;认真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供稿:罗慧峰 审签:王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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