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以四级责任落实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严峻形势,渠县以四级责任落实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了“不输入、不扩散、不输出”的“三不”目标。
一、全面督查,掌握疫情防控动态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服务对象身体健康。1月26日,县民政局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的5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对全县55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全面掌握各养老机构是否按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行封闭管理、体温检测、日常消毒和卫生打扫、应急值班值守等情况。同时,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开展隐患排查,严格值班制度,加强疫情宣传,全力做好疫情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二、全面摸排,掌握人员流动动态
为持续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完善防控措施,按照区域中心敬老院包片、个人包院的方式深入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精准排查工作。一是全面开展精准摸排。由区域中心敬老院院长和包院责任人以实地排查的方式,进行逐院摸排,做到乡镇不漏院、院内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建立监测人员名单。在排查过程中,对摸排出的异地返乡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将返乡人员的个人信息、返乡时间、途经地点、时间等情况详细记录,方便人员对其进行监测防控。三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时间、人员变化,对监测人员名单信息实时进行更新、完善,及时增加每日新排查出的人员信息,对已监测到期的人员及时进行备注,下调防控监测措施。四是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对拒不配合,有隐报、瞒报,甚至干扰、阻挠排查工作的予以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明确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明确敬老院主体责任,院长必须自觉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细化责任清单,量化工作任务,严格问责措施,推动敬老院院长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做到专人专抓、专岗专抓,确保工作有安排、落实有人员、责任有岗位。坚持日常抓、抓日常,建立健全痕迹化履责和台账化记责的工作机制,将每日院内人员出入、体温测量、消毒情况,按要求如实登记,做到一事一记、随做随记、有据可查。
四、村(居)为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村(社)区实行24小时防疫值班,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大可疑病例排查,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管理;在村(社)区出入点设置体温测量服务点,配备手持式红外线智能体温检测仪,按要求做好出入人员体温测量工作和登记工作;在村(社)区张贴了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通告,利用村(社)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为院民的家人、亲友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手册,配合养老机构全封闭式管理,引导讲究个人卫生,切实保证健康。
(审核领导:汤浩 撰稿人:张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