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劳动保障局举办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政策培训班
《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的7月1起实施,为做好《办法》的政策宣传和实施工作,领会《办法》的精神和操作规范,天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19日举办了2期有区、街道、社区居委负责劳动就业工作的人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共约300人参加的《办法》政策培训班。
培训班上,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林科长对《办法》实施对打牢今后劳动保障工作基础的意义,《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发放和管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本市失业人员档案管理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现场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办法》与现行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工作,有很大的创新:一是实行城乡平等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本市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本市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入穗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都纳入到就业失业管理系统,享受就业失业登记、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劳动保障凭证管理制度。将原来对城镇劳动者、农村劳动者、入穗就业流动人员分别使用《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都改为统一使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作为记载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信息的凭证。三是实行失业登记全覆盖。四是将劳动者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等非正规形式就业纳入就业登记的对象范围,使陷性就业显现化。五是将失业登记有效期缩短为180天,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六是强化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协同管理力度。七是明确残疾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登记机构。八是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
新《办法》的实施,将会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将有效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