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学习普法先进经验共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图)
(图:与始兴县司法局考察交流座谈会现场)
韶关市始兴县是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近年来,始兴县司法局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普法工作成效显著,该县先后被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司法部授予 “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被省司法厅授予“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称号。为学习先进经验,促进工作发展,6月12日,区司法局局长何友汉带领分管局领导、部分科室和司法所负责人一行到始兴县司法局学习考察,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朱宝莲应邀参加了考察活动。
在考察交流座谈会上,始兴县司法局局长首先详细介绍了该局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形式、不断丰富普法内容上,着力构建和谐稳定新农村,促使依法治县步伐稳步推进的普法工作经验做法,分管局领导还分别介绍了该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
在听取介绍后,何友汉指出,始兴县司法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带领干部职工以有为争有位,主动作为,用最少的钱达到了最大的社会效果。始兴县司法局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扎实的工作取得了傲人的成绩,值得多学习。并提出,在将普法先进经验带进荔湾的同时,还应按照2011年建立的两地法律援助服务机制,继续推进异地协作,切实解决异地维权环节多、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实现荔湾、始兴两地法律援助就近维权服务。
会上,朱宝莲提出,始兴县司法局的精神值得好好学习,同时希望两地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并表示,在法律服务工作上,除了经费外,经济落后区域更需要律师的支持和参与,针对始兴县目前只有1名法律援助律师的现状,广州市律师协会将积极呼吁律师“1+1”法律援助志愿者不应局限于西部贫困地区,还应面向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共同努力将“应援尽援”落到实处。
(见习编辑:刘嘉欣)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