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街道关于启用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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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6日发表
根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自2021年9月15日起,启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壹枚。该印章由本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管理和使用,具体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使用,不作其他用途,超出范围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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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5:19: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