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启动十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
11月22日,海珠区召开十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党的十九大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综述》的主要精神和海珠区委对进一步推进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本轮巡察工作任务。
会议总结了第一、二轮巡察工作情况,重点指出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就如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展好第三轮巡察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准确领会十九大精神,把准巡察政治定位。要把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站在全党和全局的政治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上来,学懂、弄通、做实,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定位、体现政治忠诚,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跟随。二是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提高巡察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要求,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严肃进行线索处置,切实加强督办问责,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放大巡察治本效应。要加强组织领导,增进协作配合。始终坚持区委对巡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努力提升巡察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拧紧责任链条,做到同频共振、形成合力。三是要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巡察干部要落实十九大关于“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自我加压,加强学习,在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锤炼过硬本领。要始终紧绷巡察队伍管理这根弦,坚持严管厚爱,加强教育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十二届海珠区委第三轮巡察于11月22日至2018年1月25日进行,市区委巡察第13、14、15组将对海珠区昌岗街道、区卫计局、区残联、区农业局、区供销社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海珠区委巡察办李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