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强化环保督察执纪问责工作立案查处8人
自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花都区迅速成立工作协调联络组,其中,区纪委监察局相关领导牵头担任执纪问责组组长,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动、全程介入交办件的查处工作,为该区圆满完成环保督察工作保驾护航,取得较好工作成效。截至2017年3月,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完成责任审查195件,约谈72人,问责26人,其中,立案查处8人,已给予党纪处分5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18人。
强化组织领导,整合执纪力量
2016年11月29日,花都区率先从区纪委、区检察院、区法院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组,围绕环保督查组交办件的查处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12月8日,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在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组的基础上,建立“花都区纪检监察系统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负责组织领导责任追究工作。执纪问责工作贯彻“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区责任追究组与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案件组做好对接,及时获取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各批次投诉问题,转交至相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面责任审查。
完善工作机制,传导履职压力
一是建立了区纪委监察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督察机制。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分工联系1至2个街镇,强化对交办件承办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分片联系督察为纽带,组织各街镇责任追究工作小组主动、全程介入交办件查处工作,督促推进案件承办单位履行案件查办职能。二是实施了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同步责任审查机制。2016年12月10日,区纪委下发通知,明确责任审查工作指引,要求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交办件逐件***,进行责任审查,责任审查结果经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所驻单位党委主要领导审签,并经区纪委监察局分片联系领导审核把关后,报执纪问责组备案,以责任审查倒逼部门履职,督促交办件查处到位。三是执行了环保督查责任追究日报告制度。公安、检察院及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执纪问责工作数据统一由执纪问责组收集整理,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动态数据报表和每日信息简报,提供给委局领导决策参考,并上报至区委区政府环保督查协调联络组,反馈至区交办案件落实组等各专责工作组,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数据来源准确、查处进度反馈及时、重点问题督办到位。
坚持快查快办,有效形成震慑
一是严查阻挠执法行为。2016年12月初,炭步镇政府向我委局报告个别村社干部存在阻挠环保执法的行为,经委局主要领导批示,立刻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二是深挖背后利益问题。经过前期细致的线索摸查。2017年1月4日,我委对炭步镇环保办原主任汤建业、炭步镇信访办副主任张伟辉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黄天罡、林泽鑫、汤建业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企业老板好处费,在环保执法、日常巡查工作中“网开一面”,大开绿灯;张伟辉投资、参与运营的工厂未通过环评验收,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涉嫌违法的人员,由区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通过严肃查处区、镇、村、社四级党员和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问题中的违纪问题,严肃了党纪国法,重申了纪律要求,有力促进了我区环保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