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飞来峰非金属矿物材料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四会市飞来峰非金属矿物材料有限公司南江
分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四会市飞来峰非金属矿物材料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的申请,2016年6月14日,四会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根据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 工程基本情况
四会市飞来峰非金属矿物材料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四会市南江工业园广进路5号,项目占地面积1205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比例15.7%。该项目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石英砂和石英原矿,主要使用电能作能源。本次技改主要为减少石英砂原矿,改用石英砂为原材料,减少粉尘排放量,技改后主要产品为石英砂、粉年产1000吨,石英粉年产19000吨。技改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1台、雷蒙机1台、气流机2台和球磨机5条。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石英原矿-破碎机破碎-雷蒙机粉碎-成品。
四会市飞来峰非金属矿物材料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委托佛山市顺德区科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该检测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22日对该项目粉尘和噪声污染物进行了工程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该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验收要求。
{C}二、 {C}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四会市飞来峰非金属矿物材料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改扩建项目审批手续齐全。该项目按照环保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治理措施:
1、废气:破碎工序和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噪声:各种噪声源都在车间内部,采取隔音、消音、防振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粉尘统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会市飞来峰非金属矿物材料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该项目外排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和噪声,佛山市顺德区科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1、粉尘排放监测结论:项目破碎、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
2、噪声排放监测结论:项目实行有效消声、降噪的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于2016年6月29日至7月6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四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四会市行政中心广场南路(526200)
联系人:杨桂锋,联系电话:0758-3268028
邮箱:gdshhuanbao@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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