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各险种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并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其他人才队伍的建设。负责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来屏工作或定居的有关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的引进,管理各类人才队伍及有关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6.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9.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县乡(镇)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劳务开发的规划及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县人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人员情况。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3个,实有13人,新工勤编制1个,实有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劳动监察大队参公编制4个,实有3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制10个,实有10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5个,实有17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各项指标任务超额完成,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任务。
(一)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41元,同比增加1374元,增长8.7%,增幅全市排位第五,预计能完成全年市定目标任务。
2.认真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及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42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5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6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8%;技能培训2594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080人,创业培训120人,劳务品牌培训400人。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应补尽补。2017年为11名申报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兑现创业补贴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7%,参保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6%,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个人缴费42883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健康扶贫要求进行全额报销,报销了7039人次,2014.26万元;预计到年底贫困人口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7.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3.26亿元,月人均收入1534.33元,比去年年人均增长342元,居民养老保险预计年底参保达到10.3万人。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今年6月,出台了《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开展治欠保支工作。目前,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已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141.74万元,有43个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为828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截至目前,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欠薪投诉87件750余人次,其中立案查处7件,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7份,督促施工企业落实解决民工工资2400万元,涉及民工人数2200余人(次),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案件4件。年底,将继续深入排查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针对重点工程项目采取重点监督,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前全县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4.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一是今年未收到省、市军转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二是按时兑现军转干部解困补助金和年度体检费,坚持“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退休军转干部,并发放慰问金;三是坚持每月对涉及军转干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目前,全县军转干部整体思想、生活平稳。四是协助县军安办完成7名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全力推进人社精准扶贫,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1.做好就业精准扶贫。
一是贯彻就业扶贫政策,落实省人社厅就业扶贫工作“九条措施”和“五个办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十二条措施》、《关于开展创业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除中省就业专项资金以外,筹集县财政资金150万元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二是扎实做好“一库五名单”工作,全县农村劳动力系统内实名制登记11.63万人,农村贫困劳动力2.36万人。三是拓宽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18场,提供就业岗位15365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进场3394人,达成就业意向886人。开展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19场,提供就业岗位10438个,达成就业意向750人,其中贫困户235人。四是技能培训助力精准扶贫。注重乡镇特色,学用结合,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开展差异性培训、以技能提升促增收致富。2017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9期,共计培训3114人(其中建卡贫困户2248人),落实就业推荐2994人。五是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立足解决贫困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就业,把贫困村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员、劳动力人员管理等农村公益事务与特困贫困户就业相结合,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211个(其中当年摘帽村不少于5个),统一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实行安置。目前已上岗1165个,兑现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378.6万元。六是创建就业扶贫样板村,推进“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扶贫体系建设,发展乡镇“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017年创建市就业扶贫示范村1个,创建巩固就业扶贫示范村1个。认定村级就业扶贫车间3个,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41人,兑现一次性奖补41000元。
2.落实医保扶贫“两个100%”政策。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驻村工作组按时限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要求对口帮扶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帮助建卡贫困人口解决缴费资金,保证参保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100%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
3.做好引智扶贫工作。组织了36名基层干部赴北京农业大学参加“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培训班及37名基层干部和旅游企业人员赴南京农业大学参加“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20名中小学英语教师赴北京大学参加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指导和协助相关组织、企业成功申报7个国家级、省级引智示范项目,争取到引智项目经费198万元,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农业项目建设。
(三)扎实做好人事人才工作。
一是加大机关事业单位空岗补员力度。本年度,录(聘)用新进人员290人,其中,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31人、县外公务员调入2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53人、县外事业人员调入4人。二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代县委、县政府拟稿了《屏山县表扬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日常管理追责问责暂行办法》、《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三是以表扬奖励为抓手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积极性。2017年,对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23个集体记“三等功”、52人“记三等功”、145人予以“嘉奖”。四是分别三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聘为15个乡镇和9个县直部门招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30人。
(四)增强就业和社会保障能力。
一是做好“五险统征”及待遇发放工作;实现养老保险个体正常参保缴费不出乡镇办理。二是推进医疗报销支付、审核方式改革,自2017年开始实行总额控制制度,从制度上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网络全覆盖,143个村已启动门诊报账;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健康扶贫政策报销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即医即报;在全省开通了异地报账网络的353家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已实现即医即报。三是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依托东西部对口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设立了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220万元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目前已发放创业贷款73人321万元。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县人社局年初预算总额为579.7738万元。收入支出对比上年减少了约8.6827万元,变动原因为新增人员。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项目 | 收入(元) | 支出(元) | ||||
预算收入 | 本年收入 | 增减额 | 预算支出 | 本年支出 | 增减额 | |
行政运行 | 1347305 | 2149627 | +802322 | 1347305 | 2149627 | +802322 |
事业运行 | 1997856 | 3281563 | +1283707 | 1997856 | 3281563 | +1283707 |
行政单位医疗 | 199682 | 199682 | 199682 | 199682 | ||
住房公积金 | 303303 | 303303 | 303303 | 303303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26145 | 626145 | 626145 | 626145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80000 | 216000 | +136000 | 80000 | 216000 | +136000 |
综合业务管理 | 410000 | 410000 | 410000 | 410000 |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31500 | +31500 | 31500 | +31500 | ||
劳动保障监察 | 30000 | 180000 | +150000 | 30000 | 180000 | +150000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27000 | +227000 | 227000 | +227000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8300 | +188300 | 188300 | +188300 | ||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 753447 | 501047 | —252400 | 753447 | 501047 | —252400 |
合计 | 5797738 | 8371567 | +2573829 | 5797738 | 8371567 | +2573829 |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项目 | 本年收入 | 占总收入(%) | 本年支出 | 占总支出(%) |
行政运行 | 2149627 | 25.6 | 2149627 | 25.6 |
事业运行 | 3281563 | 39.1 | 3281563 | 39.1 |
行政单位医疗 | 199682 | 2.38 | 199682 | 2.38 |
住房公积金 | 303303 | 3.62 | 303303 | 3.62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26145 | 7.47 | 626145 | 7.47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16000 | 2.58 | 216000 | 2.58 |
综合业务管理 | 410000 | 4.89 | 410000 | 4.89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31500 | 0.37 | 31500 | 0.37 |
劳动保障监察 | 180000 | 2.15 | 180000 | 2.15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27000 | 2.71 | 227000 | 2.7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8300 | 2.24 | 188300 | 2.24 |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 501047 | 5.98 | 501047 | 5.98 |
合计 | 8371567 | 8371567 |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项目 | 上年 | 本年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7929万元 | 6万元 |
公务接待费 | 2.3832万元 | 2.4441万元 |
(2)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项目 | 上年 | 本年 |
培训费 | 2.8931万元 | 0.909万元 |
会议费 | 3.5703万元 | 1.6571万元 |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71567元,支出8371567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67309元,其中基本支出6678085.4元,项目支出1799197.25元,结转26892.35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项目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行政运行 | 8388 | |
事业运行 | 2654.6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0 | |
综合业务管理 | 15699.75 | |
总计 | 26892.35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项目 | 上年 | 本年 |
资产合计 | 6150779 | 6291608.82 |
负债合计 | 583752 | 789630.82 |
净资产 | 5567027 | 5528870.35 |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开展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