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林业和竹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绿化和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全县林竹产业发展工作。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的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和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全县林业突发公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
(8)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负责全县林业科技种苗工作。
(10)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
(11)指导、协调全县林业经济工作。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竹产业发展
预计完成新造竹林1.6万亩,实施丰产培育竹林1.35万亩,更新改造竹林0.7万亩,建设竹区生产便道108公里,分别占任务的133%、135%、140%、100%。同时规划1000亩以上造竹示范点5个,面积5850亩,2018年完成竹资源培育示范点1个。
2.林业生态扶贫攻坚
制定珙县生态建设扶贫专项实施方案,重点实施生态建设工程、落实生态公益岗位、促进生态资源利用、开展人居环境治理、推进防灾减灾避灾五方面,筹措资金1656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213万元,退耕还林工程618万元,生态护林员12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56万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448万元。生态护林员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252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到位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21万元,规范组建发展了11个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占任务的500%。
3.生态建设
(1)实施大规模绿化宜宾行动。2018年预计完成大规模绿化面积6.23亩,其中人工造林绿化3.33万亩,封山育林0.46万亩,岩溶地区治理0.2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22万亩,占任务4.78万亩的130.3 %。(2) 两大工程及民生重点工程推进。2018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8.8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17.3738万亩,国有林管护任务2.5169万亩,完成建设任务的100%,民生工程资金兑现率100%。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及监督检查。(3)林业站建设与管理。2018年上级下达基层林业站建设资金36万元,完成3个林业站站房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完成投资36万元。同时加强对林业站队伍建设和考核体系建设。(4) 林木种苗工作。2018年,完成社会育苗170亩,生产各类苗木462万株,其中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杉木1.5代良种150万株,柳杉180万株,各类绿化苗木132万株;生产杉木1.5代良种种子260公斤;全县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按期完成;着力推进种苗执法年活动。
4.资源保护
(1)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双增指标。新增森林面积2.41万亩;新增森林蓄积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1.4个百分点;全县林地保有量85.47万亩。全年核发采伐许可证小班2039个,办证蓄积81494.42立方米,占下达总限额118839立方米的68.6%,实际消耗控制在采伐限额内。依法审核审批林地征占用。全年共依法办理各类重大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服务与审核97宗,占用林地面积73.6654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54,9118万元,退耕还林异地置换费18.2755万元。竹木经营加工和运输管理。全县目前在生产经营的加工单位(户)63家,按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我县对经营加工单位(户)作了专项检查,重点对安全生产、竹木购销台账、相关政策要求等进行宣传、指导,确保全县经营加工合法有序的进行。木材运输证核发情况。全年办理木材运输证25***份,核发原木24046.54立方米,运输证2450份;锯材453立方米,运输证45份;活立木524株,22份;板材74.3立方米,运输证5份;半成品531.2立方米,运输证17份;废材120立方米,运输证4份,树兜、树头等319件,运输证8份;苗木20356株,运输证13份。森林资源监测和体系建设。初步建立我县资源监测体系,成立了监测中心,购置了相关设备。完成了2017年度林地变更、2017年度公益林年度变更和2017年度全县森林资源现状出数等基础工作。
(2)森林防火工作。完善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了县级森林火灾应急演练,购置了演练森林防火器材;组建县、镇(乡)两级和联动扑火应急分队18支,覆盖243个行政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成立了森林防火督查组5个,开展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及时排除森林火险隐患21余次,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几率,并对成绩突出的20个成员单位及乡镇给予通报表扬。
(3)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标语、科技下乡,组织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执法、管理等工作,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30余车(次),参加人员45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书写各类横幅、岩标200余条,直接受教育的群众近2万人(次)。办理驯养繁殖许可单位9个,经营利用单位2个,上报办理年检单位9个,未出现超范围驯养行为。全年无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发生。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二是加强检疫执法检查和巡查力度。三是加强松树线虫病防治控灾。
5.产业发展。
(1)实现竹产业总产值1.5675亿元,占任务0.88亿元的178.1%。(2)现林业总产值18.8亿元,占任务18.0亿元的104.4%。林业产业对农民增收贡献持续提高,实现农民年人均从林业中获得收入1742元,占任务1740元的100.1%。(3)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区建设。结合万亩林亿元钱总体规划,今年完成面积0.2万亩(核心示范区0.2万余亩),占任务0.1万亩的200.0%。培育森林食品精深加工基地完成0.5万亩,占基地建设任务0.5万亩的100%。(4)培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级以上1个),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6家,其中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占任务1个的100%。今年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6万亩,占任务0.8万亩的325%。(5)林业招商引资。完成招商引资2000万元,占任务2000万元的100%。(6)6.林业生态旅游与休闲服务产业。全年实现生态旅游产值5.705亿元,占任务4.7亿元的121.4%。创建森林(竹) 人家1个、森林(竹)康养基地3个。 (7)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基层行动,整合多方资源,组织30余名林技人员,利用农闲季节,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工作。
6.重点改革
(1)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6个,占任务10个的160%;,新增林权流转面积2200亩,占任务2000亩的110%;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250万元,占任务1500万元的83.3%;森林保险面积38.7万亩,占任务30万亩的129%;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0亩,占任务1000亩的 100%。(2)国有林场改革顺利通过市级和省级验收。
二、机构设置
珙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
纳入珙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54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4.63万元,增长7.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林业项目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39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7.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00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06万元,占33.42%;项目支出2669.60万元,占66.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4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4.63万元,增长7.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林业项目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5.28万元,增长1.7%。主要变动原因是林业项目资金兑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44万元,占1.98%;医疗卫生(类)支出31.41万元,占0.78%;节能环保(类)支出745.24万元,占18.57%;农林水(类)支出3068.65万元,占76.53%;住房保障(类)支出84.92万元,占2.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09.66,完成预算91.18%。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7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02(项):支出决算为3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5(款)02(项):支出决算为745.24万元,完成预算97.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暂未完工。
4.农林水支出213(类)02(款)01-99(项):支出决算为2905.79万元,完成预算8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有些项目是跨年度实施,项目资金不能当年实现;213(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16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8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0.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9万元,占3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1万元,占17.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与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完成预算39.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62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单位按出车路线里程控制油料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出车频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造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森林资源监督、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监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1万元,完成预算1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54万元,下降47.4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30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检查、森林资源督查、省市来县调研、检查林业工作、其他区县来县考察业务及乡镇来局对接工作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1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检查、森林资源督查、省市来县调研、检查林业工作、其他区县来县考察业务及乡镇来局对接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珙县林业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级事业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县林业竹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自评得分97.5分。在各项指标考评中:(1)预算执行执行进度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因一些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支出进度滞后,扣0.5分;(2)预算执行执行进度结转结余方面因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资金,项目资金有结转,扣1.5分;(3)综合管理基础管理公务卡使用情况方面因乡镇部分旅店未安装Pos机造成有些住宿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扣0.5分;(4)其余各项指标未扣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我县绩效自评情况,结合项目的效率性和效益性,我县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为我县竹产业项目正常、有序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巩固和保护。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 育苗(种)、造林、抚育等森林资源管理等1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我县竹产业项目正常、有序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巩固和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林业站年底报帐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至今支付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5万元 | 执行数: | 3.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林业产业规划设计、监督、督促项目实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及指导、项目检查验收等支出 | 竹产业规划、设计等差旅费、租车费及资料打印等相关支出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造竹林 | 1.2万亩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造现有低产低效竹林基地 | 0.5万亩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丰产培育 | 1.0万亩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造林质量符合技术要 | 成活率达85%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12.31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检查验收经费 | 3.5万元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经济效益 | 提高了林农经济效益,增加我县的森林覆盖率。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改善生态环境 | 改善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改善达到预期目标,增加造林绿化面积预期完成率得到一定体现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 | 保障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 | 保障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程度明显,对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效果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林农满意度 | 达90%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开展自评,《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珙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01万元,比2017年减少27.77万元,下降22.62%。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珙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珙县林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4.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指除退耕现金、退耕还绿林粮食折现补贴、费用补贴、工程建设等项目以外其他退耕还林方面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指森林资源清查、核查、检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指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指林业法规、政策制定及林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
***1
珙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绿化和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全县林竹产业发展工作。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6)承担全县林业突发公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8)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9)负责全县林业科技种苗工作。(10)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11)指导、协调全县林业经济工作。(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县林业竹业局共有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6人(含事业参公编制7人),目前实有人数110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101人(含事业参公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397.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支均为79.44万元,占总收入的1.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31.41万元,占总收入的0.71%,节能环保收入7***.04万元,占总收入的17.38%,农林水收入3437.47万元,占总收入的78.17%,住房保障收入84.92万元占总收入的1.9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4009.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4万元,占总支出的1.98%;医疗卫生支出31.41万元,占总支出的0.78%;节能环保支出745.24万元,占总支出的18.59%;农林水支出3068.65万元,占总支出的76.53%;住房保障支出84.92,占总支出的2.12%。
在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中专项资金支出共有12项,共计2669.60万元。其中:退耕还林745.24万元;森林培育533.01万元;森林资源管理53.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5.8万元;动植物保护440.97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1.5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44万元;林业产业化3.5万元;林业资金审计稽查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2.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81.7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62.8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支出按业务政策的预算口径,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资金总额3957.55万元。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工作决算的通知要求,客观真实编制了2018年部门决算,2018年财政资金总支出为4009.66元(基本支出1340.06,项目支出2669.60万元)。
2.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所有支出票据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送财务室对票据的合法性、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单项支出金额无论大小,均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无划卡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借款管理、现金及支票管理和财务管理五个方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公务卡强制接算目录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财务负责人还不定时的向单位领导作财务工作汇报,使其了解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单位的财务相关收支情况每年在职工大会上公布,接受党委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同时,办公用品采购、大宗印刷管理、公车改革、车辆租赁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遵守珙县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实行银行账户监管和定期报送县财政局审查、监管制度。二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3.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县林业竹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与编制业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系统工作任务及林业事业发展专项。
(2)行政成本。
2018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1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49万元。 2018年我单位无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会议费2.56万元,比上年减少0.76万元;支出公务接待费2.81万元,比上年减少2.54万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9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各项费用均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而且比上年降低了此类费用。
(二)专项预算管理。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共计2669.6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退耕还林745.24万元;森林培育533.01万元;森林资源管理53.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5.8万元;动植物保护440.97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1.5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44万元;林业产业化3.5万元;林业资金审计稽查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2.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81.7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62.85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的原则,按照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层级审批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项目实施质量和接受上级验收,确保林业项目资金有效、合规使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完成新造竹林1.8万亩,实施丰产培育竹林1.2万亩,更新改造竹林0.55万亩,培育良种苗木150万株。完成人工造林绿化3.5万亩,封山育林0.36万亩,岩溶地区治理0.2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12万亩。完成新增森林面积2.41万亩,新增森林蓄积8.0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85.47万亩。完成上级下达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8.8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17.3738万亩,国有林管护任务2.5169万亩,全力打造龙茶花海、鹿鸣茶海、观宝山林海、四里坡珍稀竹木森林生态公园竹景观培育。完成林业产值任务18.8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742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实施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添绿提质增效为基本要求,着力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快速推进,实现了既定工作目标。我局自评结论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林区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特别是林区生产便道、林区公路、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滞后,影响林业产业竞争力;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中涉及机构、人员及资金等体系建设不完善。
(三)改进建议。
希望县财政增加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加大对林业执法经费的投入,使珙县林业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
***2
2018年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 )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根据珙财函〔2019〕51号《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绩效评价工作,分工负责,强化落实。
2、组织过程。由项目管理相关股室牵头对开展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
3、分析评价。根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逐项分析,对应查找相关问题,对每个项目开展评价。
(二)项目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编制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监督、督促项目实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及指导、项目检查验收等支出。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
2018年绩效目标是完成新造竹的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我县绩效自评情况,结合项目的效率性和效益性,我县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为我县竹产业项目正常、有序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巩固和保护。
(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2018年目标任务是完成竹资源培育2.7万亩,其中新造竹林1.2万亩;改造现有低产低效竹林基地0.5万亩;对现有竹林开展提质增效、丰产培育措施1.0万亩。在此期间,林业部门对造竹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完善相关资料等,将产生大量工作经费,因此申报工作经费与实际是相符的,申报目标也是合理可行的。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林业部门的职能其中一项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监督、督促项目实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及指导、项目检查验收等,因此根据职能编制本项目绩效目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没有纳入立项项目,按预算指标申报项目资金。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该项目不涉及资金的二次分配。
(2)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我县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开展情况,我局将该项经费安排在2018年使用。截止2018年底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共计支出3.5万元,占2018年计划的100%。资金主要用于竹产业规划、设计等差旅费、租车费及资料打印等相关支出;差旅费严格按珙财函〔2014〕26号《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珙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支付标准执行,租车及资料等其他支出按实报销。支付依据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目标完成任务量。截止2018年底止,实际支付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3.5万元,完成竹资源培育2.7万亩,其中新造竹林1.2万亩;改造现有低产低效竹林基地0.5万亩;对现有竹林开展提质增效、丰产培育措施1.0万亩。
质量指标:2018年度我县竹产业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完成质量较好。
时效指标: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
成本指标:共计支出3.5万元。
(2)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林农经济效益,增加我县的森林覆盖率。
生态效益:我县实施大力发展竹产业对生态环境改善达到预期目标,增加造林绿化面积预期完成率得到一定体现。
可持续效益: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对保障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程度明显,对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效果明显。
受益群体满意度:农户对我局提供的服务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林业站年底报帐不及时。
四、相关措施建议
相关项目工作经费能及时划拨。
***:2019年珙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无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无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无
十四、 2018年度
四川省珙县林业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部分***......................................... 27
***1............................................ 27
***2............................................ 34
第五部分附表......................................... 3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二、收入总表....................................... 1
三、支出总表....................................... 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绿化和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全县林竹产业发展工作。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的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和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全县林业突发公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
(8)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负责全县林业科技种苗工作。
(10)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
(11)指导、协调全县林业经济工作。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竹产业发展
预计完成新造竹林1.6万亩,实施丰产培育竹林1.35万亩,更新改造竹林0.7万亩,建设竹区生产便道108公里,分别占任务的133%、135%、140%、100%。同时规划1000亩以上造竹示范点5个,面积5850亩,2018年完成竹资源培育示范点1个。
2.林业生态扶贫攻坚
制定珙县生态建设扶贫专项实施方案,重点实施生态建设工程、落实生态公益岗位、促进生态资源利用、开展人居环境治理、推进防灾减灾避灾五方面,筹措资金1656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213万元,退耕还林工程618万元,生态护林员12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56万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448万元。生态护林员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252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到位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21万元,规范组建发展了11个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占任务的500%。
3.生态建设
(1)实施大规模绿化宜宾行动。2018年预计完成大规模绿化面积6.23亩,其中人工造林绿化3.33万亩,封山育林0.46万亩,岩溶地区治理0.2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22万亩,占任务4.78万亩的130.3 %。(2) 两大工程及民生重点工程推进。2018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8.8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17.3738万亩,国有林管护任务2.5169万亩,完成建设任务的100%,民生工程资金兑现率100%。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及监督检查。(3)林业站建设与管理。2018年上级下达基层林业站建设资金36万元,完成3个林业站站房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完成投资36万元。同时加强对林业站队伍建设和考核体系建设。(4) 林木种苗工作。2018年,完成社会育苗170亩,生产各类苗木462万株,其中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杉木1.5代良种150万株,柳杉180万株,各类绿化苗木132万株;生产杉木1.5代良种种子260公斤;全县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按期完成;着力推进种苗执法年活动。
4.资源保护
(1)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双增指标。新增森林面积2.41万亩;新增森林蓄积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1.4个百分点;全县林地保有量85.47万亩。全年核发采伐许可证小班2039个,办证蓄积81494.42立方米,占下达总限额118839立方米的68.6%,实际消耗控制在采伐限额内。依法审核审批林地征占用。全年共依法办理各类重大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服务与审核97宗,占用林地面积73.6654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54,9118万元,退耕还林异地置换费18.2755万元。竹木经营加工和运输管理。全县目前在生产经营的加工单位(户)63家,按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我县对经营加工单位(户)作了专项检查,重点对安全生产、竹木购销台账、相关政策要求等进行宣传、指导,确保全县经营加工合法有序的进行。木材运输证核发情况。全年办理木材运输证25***份,核发原木24046.54立方米,运输证2450份;锯材453立方米,运输证45份;活立木524株,22份;板材74.3立方米,运输证5份;半成品531.2立方米,运输证17份;废材120立方米,运输证4份,树兜、树头等319件,运输证8份;苗木20356株,运输证13份。森林资源监测和体系建设。初步建立我县资源监测体系,成立了监测中心,购置了相关设备。完成了2017年度林地变更、2017年度公益林年度变更和2017年度全县森林资源现状出数等基础工作。
(2)森林防火工作。完善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了县级森林火灾应急演练,购置了演练森林防火器材;组建县、镇(乡)两级和联动扑火应急分队18支,覆盖243个行政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成立了森林防火督查组5个,开展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及时排除森林火险隐患21余次,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几率,并对成绩突出的20个成员单位及乡镇给予通报表扬。
(3)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标语、科技下乡,组织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执法、管理等工作,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30余车(次),参加人员45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书写各类横幅、岩标200余条,直接受教育的群众近2万人(次)。办理驯养繁殖许可单位9个,经营利用单位2个,上报办理年检单位9个,未出现超范围驯养行为。全年无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发生。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二是加强检疫执法检查和巡查力度。三是加强松树线虫病防治控灾。
5.产业发展。
(1)实现竹产业总产值1.5675亿元,占任务0.88亿元的178.1%。(2)现林业总产值18.8亿元,占任务18.0亿元的104.4%。林业产业对农民增收贡献持续提高,实现农民年人均从林业中获得收入1742元,占任务1740元的100.1%。(3)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区建设。结合万亩林亿元钱总体规划,今年完成面积0.2万亩(核心示范区0.2万余亩),占任务0.1万亩的200.0%。培育森林食品精深加工基地完成0.5万亩,占基地建设任务0.5万亩的100%。(4)培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级以上1个),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6家,其中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占任务1个的100%。今年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6万亩,占任务0.8万亩的325%。(5)林业招商引资。完成招商引资2000万元,占任务2000万元的100%。(6)6.林业生态旅游与休闲服务产业。全年实现生态旅游产值5.705亿元,占任务4.7亿元的121.4%。创建森林(竹) 人家1个、森林(竹)康养基地3个。 (7)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基层行动,整合多方资源,组织30余名林技人员,利用农闲季节,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工作。
6.重点改革
(1)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6个,占任务10个的160%;,新增林权流转面积2200亩,占任务2000亩的110%;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250万元,占任务1500万元的83.3%;森林保险面积38.7万亩,占任务30万亩的129%;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0亩,占任务1000亩的 100%。(2)国有林场改革顺利通过市级和省级验收。
二、机构设置
珙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
纳入珙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54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4.63万元,增长7.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林业项目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39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7.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00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06万元,占33.42%;项目支出2669.60万元,占66.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4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4.63万元,增长7.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林业项目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5.28万元,增长1.7%。主要变动原因是林业项目资金兑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44万元,占1.98%;医疗卫生(类)支出31.41万元,占0.78%;节能环保(类)支出745.24万元,占18.57%;农林水(类)支出3068.65万元,占76.53%;住房保障(类)支出84.92万元,占2.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09.66,完成预算91.18%。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7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02(项):支出决算为3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5(款)02(项):支出决算为745.24万元,完成预算97.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暂未完工。
4.农林水支出213(类)02(款)01-99(项):支出决算为2905.79万元,完成预算8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有些项目是跨年度实施,项目资金不能当年实现;213(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16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8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0.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9万元,占3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1万元,占17.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与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完成预算39.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62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单位按出车路线里程控制油料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出车频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造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森林资源监督、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监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1万元,完成预算1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54万元,下降47.4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30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检查、森林资源督查、省市来县调研、检查林业工作、其他区县来县考察业务及乡镇来局对接工作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1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检查、森林资源督查、省市来县调研、检查林业工作、其他区县来县考察业务及乡镇来局对接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珙县林业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级事业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县林业竹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自评得分97.5分。在各项指标考评中:(1)预算执行执行进度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因一些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支出进度滞后,扣0.5分;(2)预算执行执行进度结转结余方面因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资金,项目资金有结转,扣1.5分;(3)综合管理基础管理公务卡使用情况方面因乡镇部分旅店未安装Pos机造成有些住宿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扣0.5分;(4)其余各项指标未扣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我县绩效自评情况,结合项目的效率性和效益性,我县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为我县竹产业项目正常、有序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巩固和保护。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 育苗(种)、造林、抚育等森林资源管理等1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我县竹产业项目正常、有序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巩固和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林业站年底报帐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至今支付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5万元 | 执行数: | 3.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林业产业规划设计、监督、督促项目实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及指导、项目检查验收等支出 | 竹产业规划、设计等差旅费、租车费及资料打印等相关支出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造竹林 | 1.2万亩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造现有低产低效竹林基地 | 0.5万亩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丰产培育 | 1.0万亩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造林质量符合技术要 | 成活率达85%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12.31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检查验收经费 | 3.5万元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经济效益 | 提高了林农经济效益,增加我县的森林覆盖率。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改善生态环境 | 改善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改善达到预期目标,增加造林绿化面积预期完成率得到一定体现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 | 保障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 | 保障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程度明显,对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效果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林农满意度 | 达90%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开展自评,《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珙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01万元,比2017年减少27.77万元,下降22.62%。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珙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珙县林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4.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指除退耕现金、退耕还绿林粮食折现补贴、费用补贴、工程建设等项目以外其他退耕还林方面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指森林资源清查、核查、检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指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指林业法规、政策制定及林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
***1
珙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绿化和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全县林竹产业发展工作。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6)承担全县林业突发公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8)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9)负责全县林业科技种苗工作。(10)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11)指导、协调全县林业经济工作。(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县林业竹业局共有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6人(含事业参公编制7人),目前实有人数110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101人(含事业参公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397.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支均为79.44万元,占总收入的1.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31.41万元,占总收入的0.71%,节能环保收入7***.04万元,占总收入的17.38%,农林水收入3437.47万元,占总收入的78.17%,住房保障收入84.92万元占总收入的1.9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4009.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4万元,占总支出的1.98%;医疗卫生支出31.41万元,占总支出的0.78%;节能环保支出745.24万元,占总支出的18.59%;农林水支出3068.65万元,占总支出的76.53%;住房保障支出84.92,占总支出的2.12%。
在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中专项资金支出共有12项,共计2669.60万元。其中:退耕还林745.24万元;森林培育533.01万元;森林资源管理53.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5.8万元;动植物保护440.97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1.5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44万元;林业产业化3.5万元;林业资金审计稽查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2.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81.7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62.8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支出按业务政策的预算口径,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资金总额3957.55万元。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工作决算的通知要求,客观真实编制了2018年部门决算,2018年财政资金总支出为4009.66元(基本支出1340.06,项目支出2669.60万元)。
2.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所有支出票据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送财务室对票据的合法性、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单项支出金额无论大小,均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无划卡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借款管理、现金及支票管理和财务管理五个方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公务卡强制接算目录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财务负责人还不定时的向单位领导作财务工作汇报,使其了解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单位的财务相关收支情况每年在职工大会上公布,接受党委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同时,办公用品采购、大宗印刷管理、公车改革、车辆租赁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遵守珙县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实行银行账户监管和定期报送县财政局审查、监管制度。二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3.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县林业竹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与编制业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系统工作任务及林业事业发展专项。
(2)行政成本。
2018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1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49万元。 2018年我单位无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会议费2.56万元,比上年减少0.76万元;支出公务接待费2.81万元,比上年减少2.54万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9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各项费用均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而且比上年降低了此类费用。
(二)专项预算管理。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共计2669.6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退耕还林745.24万元;森林培育533.01万元;森林资源管理53.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5.8万元;动植物保护440.97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1.5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44万元;林业产业化3.5万元;林业资金审计稽查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2.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81.7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62.85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的原则,按照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层级审批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项目实施质量和接受上级验收,确保林业项目资金有效、合规使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完成新造竹林1.8万亩,实施丰产培育竹林1.2万亩,更新改造竹林0.55万亩,培育良种苗木150万株。完成人工造林绿化3.5万亩,封山育林0.36万亩,岩溶地区治理0.2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12万亩。完成新增森林面积2.41万亩,新增森林蓄积8.0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85.47万亩。完成上级下达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8.8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17.3738万亩,国有林管护任务2.5169万亩,全力打造龙茶花海、鹿鸣茶海、观宝山林海、四里坡珍稀竹木森林生态公园竹景观培育。完成林业产值任务18.8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742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实施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添绿提质增效为基本要求,着力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快速推进,实现了既定工作目标。我局自评结论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林区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特别是林区生产便道、林区公路、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滞后,影响林业产业竞争力;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中涉及机构、人员及资金等体系建设不完善。
(三)改进建议。
希望县财政增加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加大对林业执法经费的投入,使珙县林业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
***2
2018年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 )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根据珙财函〔2019〕51号《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绩效评价工作,分工负责,强化落实。
2、组织过程。由项目管理相关股室牵头对开展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
3、分析评价。根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逐项分析,对应查找相关问题,对每个项目开展评价。
(二)项目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编制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监督、督促项目实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及指导、项目检查验收等支出。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
2018年绩效目标是完成新造竹的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我县绩效自评情况,结合项目的效率性和效益性,我县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为我县竹产业项目正常、有序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巩固和保护。
(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2018年目标任务是完成竹资源培育2.7万亩,其中新造竹林1.2万亩;改造现有低产低效竹林基地0.5万亩;对现有竹林开展提质增效、丰产培育措施1.0万亩。在此期间,林业部门对造竹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完善相关资料等,将产生大量工作经费,因此申报工作经费与实际是相符的,申报目标也是合理可行的。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林业部门的职能其中一项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监督、督促项目实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及指导、项目检查验收等,因此根据职能编制本项目绩效目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没有纳入立项项目,按预算指标申报项目资金。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该项目不涉及资金的二次分配。
(2)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我县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开展情况,我局将该项经费安排在2018年使用。截止2018年底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共计支出3.5万元,占2018年计划的100%。资金主要用于竹产业规划、设计等差旅费、租车费及资料打印等相关支出;差旅费严格按珙财函〔2014〕26号《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珙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支付标准执行,租车及资料等其他支出按实报销。支付依据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目标完成任务量。截止2018年底止,实际支付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3.5万元,完成竹资源培育2.7万亩,其中新造竹林1.2万亩;改造现有低产低效竹林基地0.5万亩;对现有竹林开展提质增效、丰产培育措施1.0万亩。
质量指标:2018年度我县竹产业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完成质量较好。
时效指标: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
成本指标:共计支出3.5万元。
(2)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林农经济效益,增加我县的森林覆盖率。
生态效益:我县实施大力发展竹产业对生态环境改善达到预期目标,增加造林绿化面积预期完成率得到一定体现。
可持续效益: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对保障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程度明显,对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效果明显。
受益群体满意度:农户对我局提供的服务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林业站年底报帐不及时。
四、相关措施建议
相关项目工作经费能及时划拨。
***:2019年珙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无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无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无
十四、2019年珙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