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联合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合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联合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级各部门:
经联合苗族乡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联合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合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联合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预防细菌、病毒传播,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环境。根据《宜宾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宜宾市治理函〔2020〕5号)和《筠连县城乡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筠连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筠城领〔2020〕号要求,联合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城乡公路、河道、场镇、村社等区域城乡环境“五乱”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7月10日
二、整治内容
城镇“五乱”:摊位乱摆、垃圾乱倒、广告乱贴、车辆乱停、工地乱象。
村社“五乱”: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
三、整治区域
场镇、村组、乡村公路、河道沿线。
四、任务分工
(一)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场镇街道、甜竹文化广场、聚居点“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污水处理站的“五乱”整治。并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组开展“五乱”整治。
(二)乡水利办公室:负责乡域内主要河道及沿线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等“五乱”问题整治。
(三)乡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场镇及乡域主要公路沿线“车辆乱停”整治工作。
(四)各村、组:负责本村区域内公路沿线“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整治工作。
(五)其余各部门负责协助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水利办公室、交通管理办公室、各村社“五乱”整治工作的开展。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5日)。各村、各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场摸排问题,分“五乱”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和整改交账清单。召开乡村全体干部会议,培训学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条例》,切实掌握和熟知相关工作标准、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6日—2020年5月5日)。重点整治场镇“五乱”:车辆乱停、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工地乱象。村社“五乱”: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公路“三乱”: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河道“三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实现城乡环境大变样。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5月6日—2020年7月10日)。城乡面貌规范、有序、美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机制运行正常,依法恢复、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充实专门管理人员,依法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部门要认真排查所负责区域内“五乱”问题的排查,并分类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整改,并将清单报乡城乡环境办公室备案。
(二)各村、各部门要确保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收集、清运有明显进步,力争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切实做到整治见成效。
(三)乡攻坚办在行动期间将由书记、乡长带队,不定时对各村、部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对督查中发现整改不力,开展工作不到位的村和部门在乡村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四)乡攻坚办负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导、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并将各村、部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村、各部门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效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制定有力措施,合力攻坚,使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