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春节风清气正
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1月31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和省、市纪委对重要节点相关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节日病”,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抬头,确保2016年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廉洁。
《通知》要求,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执纪,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好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要坚持节俭文明安全过节。坚持勤俭节约,节日期间,严禁参加违规的宴请活动、严禁组织和参加高消费活动、严禁参加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娱乐及其他活动;要做到文明过节,按照“摆顺、扫干净”要求,做好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有序;要加强保密工作,对机关各类文件资料一律放入文件柜,防止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到岗到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由非正式人员替代或参与值班。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对值班中擅离职守或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要做好值班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值班带班人员节后补休等工作。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自上率下,抵制不良风气。
节日期间,市纪委将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除严肃处理违纪当事人外,还要视情节追究相关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