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26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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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根据省住建厅、发改委、农业厅、国土厅《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川建村镇发[2014]576号)文件精神,2015年底前,我县将完成265户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其中:无房户12户,临时住房户34户,C级危房户169户,住房面积不达标户50户。补助标准为: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户均补助7500元,全县265户共计补助资金384.3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6.250万元,地方投资128.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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