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嘉陵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进我区绿色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区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区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史 燚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 组 长:罗 适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何涌泉 区政府办主任
程荣志 区目督办主任
弋文平 区发改局局长
徐小康 区经商科局局长
吕万里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卿远才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杜颖鉴 区国土分局局长
何革生 区环保局局长
姚 春 区建设局局长
袁和平 区交通局局长
苟会平 区水务局局长
李 果 区林业局局长
张应海 区农牧业局局长
唐扬波 区粮食局局长
唐一兴 区卫计局局长
韩荣武 区旅游局局长
满永德 区城管局局长
李通勇 区安监局局长
席 勇 区工商质监局局长
阴红丽 区法制办主任
张云兵 区国税局局长
任海君 区地税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何革生兼任,副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周庭琦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