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关于成立法律服务小分队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区法律援助中心,辽原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按照“八五”普法和“法律七进”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成立法律服务小分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法律服务小分队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工地、学校等地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
二、工作原则
(一)管理指导。法律服务小分队业务原则上受司法所管理,指导、协调。重大工作任务可由司法局统一调度。
(二)属地服务。以司法所为依托成立法律服务小分队,定点联系本辖区乡镇、村(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以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为依托成立的法律服务小分队,不受辖区的限制在全区范围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三)公益原则。法律服务小分队为乡镇、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属公益服务,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服务内容
(一)法治宣传
结合群众法律需求,选定服务和宣传主题,开展送法律书籍、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举行院坝会议等方式开展各色各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各个时期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村(社区)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开办普法课堂,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
(二)法律援助
通过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帮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指派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三)法治培训
定期组织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组长、村(居)民代表、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
(四)调处纠纷
现场调处矛盾纠纷,受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送到企业、工地第一线。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重点宣传
加强对留守儿童、妇女、未成年人、下岗职工及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结合时政热点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小分队要深刻认识普法宣传的重要性,要结合本地、本辖区实际,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创新方法。各小分队要结合本辖区特点、宣传工作传播规律,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让宣传工作能够真正深入人心。
(三)强化保障,务求实效。各小分队要严格按照活动内容和时限要求,加强人员保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活动开展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图片报送至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南充市高坪区法律服务小分队名单
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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