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凤山乡两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日,顺庆区凤山乡党委书记苏兴旭和纪委书记李昭君就该乡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请问你在工作中是如何负起主体责任的?
凤山党委书记苏兴旭
苏兴旭: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我在工作中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履行领导责任。坚决执行区委和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与各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责任内容。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和乡纪委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半年主动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加强宣传教育。每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等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主持一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讲一次廉政党课,不定期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解,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在干部任用和重大节日前,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及时做好党风廉政教育提醒。领导和支持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4.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听取年度考核汇报,分析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约谈考核排名末位或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村主要负责人。
5.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既管人,又管事。建立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每年对班子成员、各支部负责人进行两次专题廉政谈话,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批评,如遇严重问题,及时向区委、区纪委反映。通过听取汇报和检查评比等形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记者: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请问你是如何落实监督责任的?
凤山乡纪委书记李昭君
李昭君:在监督工作的落实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统筹谋划监督任务。根据上级纪委、同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统筹谋划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围绕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权力、资金、资源等监督重点,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将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2.加强作风监督。针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三资”管理、惠农补贴、低保医保、三建五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3.加强执纪审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严格查办案件时限,提高案件查办效率。抓住关键少数,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4.推动源头防治工作。通过执纪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中的问题,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科技的手段着力解决反腐倡廉深层次、瓶颈性问题。强化源头治理,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运用“互联网+”,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邬镝 实习生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