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刘宏建参加贯彻全省四项监督制度视频培训会并讲话
5月26日下午,在全省“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题培训视频会议后,我市赓即召开会议,就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出要求。市委书记刘宏建强调,要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全面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持不懈地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为加快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胡文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志杰,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伯忠,市委常委、副市长向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唐文金,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刘光远,市委常委、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冯斌等在南充分会场集中参加会议。
刘宏建在讲话中指出,“四项监督制度”内容新、规定细、要求严、涉及面广,政策性非常强,当前要重点抓好3个层面的学习和宣传。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带头学、组织学,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要求做到烂熟于胸。组织人事干部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制度条款,精通工作程序,细化责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有关规定系统学、重点学,不断提高选任监督的主动性和敏锐性。干部群众要做到广泛知晓。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持续强势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四项监督制度”知晓的广度和深度,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
刘宏建指出,选人用人是各级党委(党组)的重大责任,一定要自觉遵循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要对照“四项监督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认真自查,做到“查必彻底、纠必到位”;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自觉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的根本准则和行动指南,坚决执行,充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特别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办法,详细记录干部选拔任用从动议提名到决定任用的运作过程,为实施用人责任追究提供客观依据;市委组织部要对全市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和各地干部群众知晓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对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刘宏建强调,“四项监督制度”是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相关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始终保持对拉票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治理力度,在全市上下形成“不敢拉票、不愿拉票、不能拉票”的态势;要集中开展买官卖官行为专项整治,该问责的就要严格问责、该处理的一定严肃处理,既要让卖官者受到严惩,又要让买官者得不偿失;要坚决查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和反映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实报必查、查必有果、查实必究,用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