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孝廉陪同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督查遂宁
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莅遂督查
1-10月,我市获得空气激励资金***7.22万元
12月22日,省经信委副巡视员李萍率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莅遂督查。副市长罗孝廉陪同。
督查组先后检查了河东新区尚城熙苑建筑工地、经开区新绿洲印染燃煤锅炉废气治理项目及城市区域大气治理项目等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罗孝廉代表市政府进行了汇报。自“大气十条”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管控措施,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2016年12月20日,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标天数为289天,较2015年同期增加17天,达标比例为82%。根据省“三大战役”办的通报,2016年1-10月,我市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比例列全省第一,对全省空气质量改善贡献率9.2%,2016年1-10月获得空气激励资金***7.22万元。
督查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认为我市通过走绿色发展之路,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实现了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就下一步工作,督查组要求,要继续坚持持之有效的的措施和机制,既要巩固现有成果,又要提升治理水平;要清醒认识到明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和任务,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继续加强部门联络,协同合作,齐抓共管,确保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罗孝廉表示,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贯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取措施做好重点区域、行业的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强化大气污染常态控制,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