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加强文保单位隐患治理,确保文物安全”的指示精神,全面了解6月初全市文物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7月5日至7日,局文化遗产科、市文物局联合市消防支队、市民宗局组成复查回访组,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复查,对上次联合检查的38处重要文保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回访。 经复查发现,大部分文保单位所在地县(区)、乡镇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专项经费,落实专人负责,编制整改方案,加大督促力度,大多数文保单位自身也积极开展隐患治理,能立行立改的,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不能迅速整改的,也制订了整改计划。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个别文保单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仍未整改,继续在古建筑宗教场所燃烧高香大蜡,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失效灭火器未更换,仍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有的文保单位电器线路已穿管,但不规范,接头处电线裸露在外,古建筑天花板吊顶未使用阻燃材料;尤其重要的是电线线路、消防管网改造工作相对滞后,推进不力。 复查回访组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做了记录,对未完成治理工作的文保单位,已责令当地政府部门督促整改,明确规定了整改时限,逾期仍不能完成的,将上报市政府予以追责。针对每一个文保单位,复查回访组将采取定向***措施,不断督查督办,直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