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镇多举措规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风险处置机构。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财政所、镇脱贫办、双汇信用社等镇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驻村领导为成员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处置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査指导。明确各村成立以驻村领导为组长、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为副组长,各村社干部为成员的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规范分险业务办理。组织干部学习旺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旺脱贫办〔2019〕67 号)文件精神,主要对贷款对象、期限、利率、用途、贴息和公告公示等规定,认真学习,认真领会,切实严格政策落实,对政策执行有偏差的,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
三、加强信息梳理,启动即将逾期提醒。镇脱贫办每周结合借款信息台账,双汇信用社、各村提前梳理下一季度应还款农户信息及贷款金额并建立台账,提前 90 天利用电话、短信、各种会议和到村入户机会,通知贷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 30 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按时还款,对即将到期贷款做到早提醒、早准备,最大限度避免因贷款贫困户因忘记还款时间而形成的逾期。
四、加强分析研判,营造还贷诚信氛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即将到期农户的家庭收入状况,综合研判其偿还能力,提前与其沟通还贷方式和办法,严格落实“按季结息、到期还款、逾期自付、清退转贷、适当展期、风险共担”机制,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等行为的,将纳入失信债务人员名单,并由司法机关依法组织请收;对按时结息、积极偿还的农户设立“诚信客户”星,大力宣传其良好品德和树立正面形象,营造诚信守信的浓郁社会氛围。(双汇镇 周仕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