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经开区金山园区福山路城中村改造工程—人才公寓装饰装修工程实木门铝塑门采购招标第二
罗江县经开区金山园区福山路城中村改造工程—人才公寓装饰装修工程
实木门、铝塑门采购招标(第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018年11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罗江县经开区金山园区福山路城中村改造工程—人才公寓装饰装修工程-实木门、铝塑门采购(项目名称)(第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罗江县经开区金山园区福山路城中村改造工程—人才公寓装饰装修工程-实木门、铝塑门采购(项目名称)(第二次),项目业主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包划分:本次招标为采购1个包;
2.2 建设地点:罗江区经开区金山园区福山路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本次招标装饰装修房屋共计100套,每套3个实木门、2个铝塑门,共计约500套;
2、缺陷责任期:1年;
3、建设工期:30日历天;
4、付款方式:
(1)货物安装至60%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5 日内,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30;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10 日内,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90 ;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5日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5 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已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5、响应及应答时间: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到达现场。
6、最高限价:实木门每扇550元、铝塑门每扇300元。报价内容包括所有人工费、门套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7、招标项目技术、售后及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第六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门窗销售、安装等营业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能开增值税专用***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 址: 罗江县景乐北路71号
邮 编: 618500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15008384321
传 真:0838-3908052
2018 年 11 月 6 日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