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享受高龄津贴
据悉,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近日发出《通知》,明确我市将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户籍在自贡市且年龄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根据《通知》,我市新出台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岁至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标准发放;90岁至9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发。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批准后的次月开始发放,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调查核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老龄工作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高龄津贴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市老龄办要求,各县区要尽快安排部署80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把老年人基础信息采集与高龄津贴部署结合起来,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核实高龄老年人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建立健全高龄老年人个人档案和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切实做到不漏发、不滥发 ,并建立定期核查、抽查和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