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两个煤矿建设工程通过省级验收核查
8月25至26日,四川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南分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县青草煤矿、大林坝煤矿建设工程进行验收核查。自贡市应急管理局、荣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参加验收核查工作。
8月25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杜应华、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王良带队,对自贡市天宇实业有限公司青草煤矿整合工程综合竣工验收进行核查,并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现场核查。检查组依据(安监总煤监〔2015〕34号)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综合竣工监督核查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逐项进行检查审核,认定该矿的各项验收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
8月26日,检查组对荣县大林坝煤业有限公司开展井筒专项工程项目验收核查,对照标准认定该矿井筒专项工程项目的建设与设计相符,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和综合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内容与现场相符,验收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各级领导及专家指出:青草煤矿验收核查合格、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大林坝煤矿验收核查合格。同时要求煤矿应加强人员配备、强化教育培训、落实清单制管理,抓好井下现场,确保生产安全。
两个煤矿建设工程通过省级验收核查,体现荣县煤矿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资源整合、升级改造、人才引进,提升矿井各大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努力实现矿井自动化、信息化,持续提升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截至目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周期29个月。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以高度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督促煤矿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清单制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