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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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1日发表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会商,预计12月17日起我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自府办函〔2019〕7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20:00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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