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2号)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人事关系在航空基地管委会或人事档案在航空基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且在辖区内企业就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并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政治、诚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条件
全日制统招院校理工类专业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中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
全日制统招院校理工类专业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初级职称:
1.大专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
(三)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名方式
单位有2人以上申报的,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组织申报,所有申报资料齐全后报送至管委会人才服务中心。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出具的认定推荐报告1份;
2.《2020年度初(中)级职称报名情况登记表》1份及电子版(初、中级分开汇总);
3.《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3份,《确认表》“主要简历”栏从大学开始填写,“呈报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同意呈报”,并加盖公章;
4.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按要求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1份;
6.承诺书1份;
7.电子版同版照片(规格:626×413以上像素,大小60K-100K;照片命名格式: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
(三)表格
《2020年度初(中)级职称报名情况登记表》、《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承诺书》可在管委会官网或企业沙龙QQ群。
四、其他要求
(一)凡持国(境)外学历申报者,必须出具国家教委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二)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认定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具有理工科学历证书,且不属于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
(三)申报认定资格的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在申报认定各阶段查实的学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认定评审。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二)报送地点:航空科技大厦五楼E02室
(三)联系方式:029-89083705
2020年度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承诺书.doc
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doc
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