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工信部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1年工作计划》(工厅信管〔2021〕423号)和《关于组织推荐工信部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市工信发〔2021〕219号)要求,现在我区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网络集成创新、平台集成创新、安全集成创新、园区集成创新4大类17个方向,其中本试点示范所涉及的园区是指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地市及以上级别管理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具体要求见《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优先支持条件: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报送要求
1.推荐单位一栏留白,无需填写。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11月7日12: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编制目录页码,胶印装订成册6份,会同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3.汇总表(WORD格式)和整本资料盖章版PDF,以企业名称命名后统一发送至邮箱,或用U盘拷贝。
4.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项目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格式详见工信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1/art_5ffa3367db9443b09f6f7fc5886fc905.html)。
四、联系方式
电 话:81153626、81156317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qiaoj@xdz.gov.cn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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