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西安长安黄旭文中医诊所等2家备案中医诊所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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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149号)、《西安市民办医疗机构促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110号令)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计委第14号令)有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12月25日备案了西安长安黄旭文中医诊所、2019年1月11日备案了西安长安呼延崇本中医诊所(诊所备案项目见***),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其政府网站公开的规定,现予公示以便群众查询监督。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诊所备案登记表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16日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诊所备案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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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09:44: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