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网讯(特约记者 师展)1月14日上午,长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林,副主任李红、张利学、师新宁、姚小强出席会议。副区长汤晓军,区监委会有关负责人、区法院院长周新军,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区政府办、部分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大会机构工作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等相关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会议接受有关同志辞去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报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认;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依法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2名,任命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1名;大会向新任职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强调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履任新职同志,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人大意识和廉洁意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做到依法行权、干净干事、履职为民,为实施“三三三”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美好新长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