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13年冬季电力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街办、相关部门及电力供用户:
为切实加强冬季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电力安全隐患,预防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双节”期间正常的供用电安全,维护正常的供电秩序,区节能办决定于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电力安全专项大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31日到2013年1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临潼区冬季电力电力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群 区发改委纪检组长
副组长:郝元林 临潼供电分局副局长、
张 彪 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区发改委环资科、区供电分局安监科、区安监局监管二科、临潼供电分局各专业科室、班站、供电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监督落实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供用电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电力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冬季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和工作人员操作、防护等情况。
(二)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重点排查辖区内输、变电设施的安全和电力系统通信设施的安全情况、检查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三)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供用电户和相关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方案、责任落实、措施及危险源头控制等情况。
(四)重要用户供电安全隐患治理。重点治理用电单位特别是高危、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盒自备电源配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安全工器具配置不达标等问题。
(五)电力安全应急管理。重点检查电力应急体系和应急工作机制、冬季防冰、防雪、防雾等应急预案的制定和防范措施、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0日)。根据检查内容,由供用电单位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出的电力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消除。
(二)检查阶段(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20日)。区发改委、临潼供电分局、区安监局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相关供用电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督促各相关供用电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区供电分局汇总后,由区发改委上报市发改委。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月31日)。市电力执法监察队将组织相关人员以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形式进行抽查。各单位做好迎接上级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冬季电力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各项措施和检查要求,确保自查、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街办及各供用电户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明确检查重点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并狠抓落实。细致梳理排查各类安全问题,确保本次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
(三)认真检查、及时上报。各单位、各电力供用户要总结冬季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单位电力设施正常运转。按照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冬季电力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市发改发【2012】773)要求,检查中各被检查单位要按规定印制《电力安全检查记录登记册》、《电力隐患登记册》和《电力隐患整改复查登记册》(样表见***),并认真填写,检查部门在检查时要在《登记册》上做好记录,双方都要留存。请于2013年1月25日前将组织开展电力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报区发改委环资科。
***:1、电力安全检查记录登记册 ***.doc
2、电力隐患登记册
3、电力隐患整改复查登记册
联系人及电话: 曹 轮 83821568 158****6256
李红旗 82381208 159****1480
西安市临潼区节能工作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