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率先在全省出台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八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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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9日发表
据悉,莲湖区于2017年6月被陕西省和西安市列为首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区,2017年12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莲湖区行政审批局。此次莲湖区率先在试点区制定审管协调联动八项制度,既是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精神的具体体现,又是对区县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一次积极探索和有益创新,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了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制度建设的莲湖经验,更为莲湖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成为莲湖区法治政府建设中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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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3:35: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