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工商局六项制度加强上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实施一户多档制。要求食品经营户对不同的食品供货商分别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同时,指导经营者与供货商全部签订了《诚信协议》,明确了供货商的质量担保责任,从而在源头上把住了食品安全关。
二是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要求食品经营业主和聘用的人员在经营中都要佩戴由该局免费发放的、表明个人真实姓名的《食品销售员证》,自觉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管和消费者的监督。在发放售员证前,所有食品销售人员必须通过健康查体。目前,该局已为城区市场、摊点内的所有食品经营业主和销售人员全部配发了《食品销售员证》,大大增强了食品销售的透明度。
三是熟食熟肉制品经营证明登记制。针对市场、摊点销售的熟食熟肉制品卫生条件差,甚至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的现实,要求工商所对每个市场、摊点分别建立熟食熟肉制品证明登记簿,由监管人员负责,每天对熟食熟肉摊位进行登记。登记的具体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住址、经营品种、上市数量、货物来源、摊位编号、联系电话等。经营者对登记内容进行核对,并当场签字。通过这一措施,一方面让经营者对所售熟食熟肉制品做出了质量承诺;另一方面,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在第一时间控制源头,迅速处理,把危害降到最低。目前,该局对城区市场、摊点熟食熟肉经营者的证明登记达到了100%。
四是散装食品标牌公示制。标牌公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生产(加工)地点、主要原料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销售商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由工商所管理人员指导经营者据实填写并按时更换内容。同时,要求经营者对销售的裸装、散装食品必须配备防蝇、防尘设施,否则不准入市经营。目前,城区市场、摊点标牌公示制落实率达到了90%以上。
五是农产品检测制。在河东路农贸市场、城里市场设置了检测室,并为各摊点配备了快速检测仪,对入市的蔬菜、生肉等农产品每天进行检测,严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以及注水肉、病死肉等商品上市经营,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合格。
六是市场巡查制。坚持全天候对城区市场、摊点的经营业户进行巡查,严查业户所售商品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严防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及不合格食品,对影响较大、情节较重的予以立案处理。今年以来,该局共在城区市场、摊点内查处各类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185起,其中立案查处案件29起,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