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强化四项措施筑好汛期安全生产防线
雨季临近,招远市安监局强化四项措施,切实筑牢汛期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面部署灾害性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安全防范工作,突出重点部位,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各项汛期安全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及汛期存在较大隐患企业凡是降大雨或暴雨时一律停产撤人,严防滑坡、坍塌事故发生。督促各企业根据灾害性天气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停产撤人演练,增强实战技能,确保遇到险情迅速、有序、安全疏散。
三是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汛期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存放各类危险化学品原料、产品仓库的安全检查,需加固的必须加固,需设置围挡的必须设置围挡,防止汛情到来时,原料及成品冲出。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雨、防潮、防雷电等各项安全措施。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强化汛期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汛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和安全生产动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