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招远落实五项机制建设到基层
今年,招远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在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积极抓好五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体系,以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而推动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
二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首先建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度。制定了辖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其次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开展了年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重大隐患排查登记、挂牌整治、验收销号的管理模式。再次督促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各重大危险源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登记上账,限期整改,严格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员“五落实”,并一一记录在案。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量化各项考核指标,注重考核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工作实际与考核内容相结合。今年,加大了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在各镇街(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中分值比率上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状况差,并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单位,进行约谈。
四是落实安全监管会商机制。首先推行重点监管部门会商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重点部门会商制度,对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综合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通报,使其明确职责,分清任务,一抓到底。其次推行重大或突出安全问题协商协调制度。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不良倾向,针对一些跨行业、跨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主管单位负责牵头,涉及部门配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牵头”的原则,进行会商、协调,分头抓落实,合力抓安全。
五是落实安全预警监控机制。首先坚持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分析制度,每月定日上报各方面安全信息和事故统计,为安全决策提供理论数据基础。其次坚持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适时通报安全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再次坚持重点监控制度,通过安全大检查和群众举报等有效形式,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危险源,按照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资金,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的“四定”措施加以督促落实,做到及时整改、有效监控,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