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切实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可燃性粉尘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排查,掌握基本情况。认真开展有限空间辨识排查和可燃性粉尘辨识工作,掌握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在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备)、有可燃性粉尘爆炸的点位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及粉尘爆炸风险,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
二是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禁不审批开展作业。重点确认相应防护措施,确保作业现场有持续稳定的机械通风,并配备空气呼吸器等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装备。
三是加强全员培训及应急管理。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及粉尘防爆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及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要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及粉尘防爆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加强现场安全监护,发生意外进行科学施救,杜绝盲目施救,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严格监督执法。通过执法检查、交叉检查、暗访抽查、回访检查等方式,有效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防爆安全主体责任。对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报送有限空间和粉尘防爆台账的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等有关规定予以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