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岛来海返海人员摸排随访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由青岛来海返海人员摸排随访工作通告如下:
一、 9月23日以来由青岛来海返海人员(不含仅途经青岛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主要指共同生活的家人),应当自觉遵守海阳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登记随访、检验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到所在镇街、社区、村居报备登记,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到指定的核酸检测站进行核酸检测,一律实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抗体检测和7天健康监测,具体防控措施可拨打咨询各镇街电话(附后)。
三、对拒不按照上述要求及时登记报告、执行防控措施和隐瞒身体症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2020年10月14日
各镇街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