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卡被抓了
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没想到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破绽并报警。近日,河南商水籍刘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行为被方圆派出所抓获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近日,刘某拿一张“张某某”的身份证来到建设银行海阳分行办理银行储蓄卡业务,银行职员孙某发现身份证照片与本人不符,便问身份证是否属于他本人,得到肯定回答后,孙某又问他阴历和阳历生日,刘某说是同一天,孙某继续追问几个问题,刘某难圆其说,最后承认不是自己的身份证,改称是自己员工的身份证。
刘某言语的前后矛盾和破绽百出,引起银行职员孙某高度警觉和怀疑,孙某让刘某拿出自己的身份证进行核实,趁刘某不注意,孙某迅即打电话报警。之后为了稳住刘某,孙某开始寻找一些话题跟刘某询问和解释,当方圆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成功将刘某抓获时,刘某当场就懵了。
经查,刘某系河南省商河县人,无业,以四处打工为生。经民警搜查,在其身上还发现另外一张“文某某”的身份证,刘某称“张某某”和“文某某”这两张身份证是自己在路上捡到的,自己想用这两张身份证办理***,让其妻子给他汇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通讯员刘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