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三个给力切实加强基层监管工作
近日,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6号)要求,区编办积极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充实镇级一线监管力量,确保充分履职,确保基层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健全监管机构,确保“履职给力”。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健全镇街、福山园安全监管机构,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将镇街建设管理站更名为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二是加强监管力量,确保“人员给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编制资源下沉,最大限度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行政、事业编制,采取人员统一使用、编制分类管理的方式。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环境保护、检验检测、工程服务等服务事项,充实镇街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配合给力”。区级安监、建设、环保、交通等部门加强镇街相关监管工作的指导,主动加强衔接配合,镇街要大力支持上级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做好日常巡查等工作。在镇街建立由区直部门派驻机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参加的安监管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制定目标责任考核、诚信约束、应急值守、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等制度和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健全基层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