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行事资产配置三结合两公开
区财政局贴近区情,创新工作,坚持“三结合、两公开”的工作思路,推动资产配置工作日益规范。
三结合:一是资产配置与经费安排相结合。理顺资产配置审批程序,推行“国资中心、预算科室、政府采购”共同论证、提交资产配置方案制度,确保资产配置与预算经费安排有效衔接。二是资产配置与“信息系统”相结合。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后,财政各业务科室间实现了资产管理的信息共享,给各预算单位的资产配置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三是资产配置与公物仓运作相结合。需由财政追加经费新购置的资产,使用财政性资金一次性安排的大型会议、展览、典礼、突击性工作、政府临时性机构所需添置的资产,首先通过公物仓存量资产调剂安排解决,公物仓内确实没有相应资产可供调剂的,再予以购置。
两公开:一是政策、标准公开。我区的资产配置工作主要依据《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烟芝政发〔2007〕125号)、《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烟芝政发〔2009〕121号)进行,对迁入原商校、原粮校、原区工商局及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单位的资产配置,统一按区政府的资产配置要求执行。二是审批程序公开。财政部门对资产配置的审批程序完全公开,对同一批次中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或资产配置数量较大的,财政部门的相关职能科室都要实地察看办公场所,与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交流,既帮助单位进一步了解资产配置的政策、规定,也确保资产配置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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