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一创两复审成功芝罘城管签下责任书
为确保烟台市赢得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和国家卫生城、环保模范城复审达标,芝罘区城管大队与各执法中队签订了关于“一创两复审”期间的责任书。责任书规定,执法中队为各自辖区的“一创两复审”工作的责任单位,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书中同时对责任目标、问责内容和问责形式都做了相应规定。 责任书中的责任目标主要包含对主次干道、主要街巷、重点区域、农贸市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野广告、建筑工地和违法建筑等的整治,而且有着具体的整治方案。比如对于主要街巷的整治,责任书规定:5月15日前取缔主干道两侧未经审批的商亭、摊点;已审批的商亭、摊点搬离主干道20米以外区域。 责任书的问责内容则包括在市、区两级主要及分管领导现场检查中,在全国、全省、全市、我区组织的预查和复查中,重大活动保障路线被市、区、局被指出问题或提出批评的以及市、区各级下发督办通知后,未能整改到位的等。问责形式包括六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大队约谈、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两年内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或不得选拔为后备干部以及建议组织部门进行岗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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